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公安局、市监察局自1月25日开展"出租车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"以来,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实效,有力地保障了正常的出租车市场营运秩序。
专项治理行动以来,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重点打击未经许可,擅自从事客运出租经营行为;使用报废车、无手续车及使用假牌、套牌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行为;非出租汽车擅自改变车体颜色、喷印出租车标志,擅自安装出租车顶灯、计价器、待租显示器等违法行为。初步形成了打击出租车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。
截至2月8日,各职能单位联合开展行动4次,检查出租车1000余辆,查扣黑车、套牌车12辆。目前有一辆套牌车接受处理,交通运输局运管处按上限标准对驾驶人处1万元罚款,交警部门对驾驶人处5000元罚款、扣12分,扣留驾驶证,责令参加学习培训,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。据悉,对未处理车辆都将按照此标准,三部门各自处理完毕,报请领导小组认可后,方可放车。此举维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力,使执法者的天平在部门间相互制约下不再倾斜,极大地震摄了出租车违法经营者的侥幸心理。